關於荒野解說的備忘錄

 

村長 / 阿孝

前,和培菁聊到解說員們到大安服勤的狀況。身為專職人員,培菁觀察到部份解說員們既然已經願意出面服勤了,卻未能佩戴解說員證和荒野的領巾,也就未能更明確地突顯出荒野的角色,而深表可惜。也建議到也許應該考慮制訂制服。

我可以體會,當對協會有一份使命和承擔時,看到部份解說員的「架勢」不足,其實是會覺得可惜的。這兩天,龍頭鼓吹大家多多提供意見,以便訂定「自然觀察守則」,成為荒野日後的共識。許多人熱心地寄出自己的想法。我也同意,越來越多的人出現以後,是需要一點共同的規範的,不然當初也不會訂定《解說員管理規章》,不是嗎?

想起一件事兒來,前些年我們頒佈了一份《解說員服勤守》,大致上是用我在台中分會寫給學員的《解說員服勤備忘錄》為底本。但傳著傳著,不知怎的,「備忘錄」就傳成服勤「守則」了。不過如果抽考目前的荒野解說員們的話,我猜有一大半的人還是沒看過。

台北目前的幾個解說老頭子們,真要把心得凝聚,全部寫成操作手則,再修訂一下服勤辦法,把每一次服勤的型態和職責分成不同的點數,那真是「磬竹難書」了。恕我使用這個成語,一則言其量必可多,事實上我也覺得是個罪過。

套句心理學的術語,如果真有幾個想設計制度的大老要發動彼此的「強迫人格」–那種強調規則,主張對稱和型態完美,一切以秩序為依歸的人格成份–要訂出一堆大部頭的施行細則並非難事。

…………

<<關於荒野解說的歲末感言>> 村長   91-12-19

 

春年頭,蘇大哥閒著沒是又把上面那篇文章寄了出來,再度拜讀後有些想法,於是就花點時間再把這冷飯炒一炒。回顧協會草創之初,一群初生之犢,憑著剛學的三腳貓功夫,就被徐老師打鴨子上架,才結訓,我們就到雲海國小帶北新國小學生活動,那也是我的處女秀。下午的野外觀察,我們在樹幹上找到一隻攀木蜥蜴,我只會說那是一種會爬樹的蜥蜴,然後就沒詞了,旁邊一位家長看不下去,補充了攀木蜥蜴的習性,幸好當時我臉皮厚,沒找個地洞鑽下去,後來找昆蟲、看青蛙也都是這位家長和龍頭等幫忙,才混的下去。

那一兩年我仍是學校升學班的導師,重心幾乎都是放在學校,荒野解說員訓練課程我真的是混過來的,因為缺人,沒得推,就硬著頭皮上場,那位家長大概看我的樣子,覺得荒野解說員不過爾爾,於是第二期也跳進來,現在成為解說員台柱,也是蜘蛛專家。

最糗的是碰到其他保育團體的前輩來踢館,有些參與民眾甚至批評這批評那,因此有些解說員產生畏懼感,我則裝皮皮,那你來講;或者說我帶大家是親近自然,不是要傳遞自然知識,如果有興趣,我們一起找書看!

很喜歡拍照,有些夥伴也是,在荒野開啟自然之眼後,出野外帶解說相機不離身,看到一些美麗的、新奇的,常會顧拍照忘了自己正在帶隊,有時也忘了安全顧慮。甚至看到奇特的種子、樹葉,也會蒐集帶回家。有一次在雪霸國家公園裡的武陵農場看到好多漂亮的紅葉,有參與活動的民眾問可不可撿一兩片回家,有為解說員就說不要被看到就好,馬上激起另一位民眾反駁,這是國家公園耶!怎麼可以作違法的事?搞的我們裡外不是人。

我們解說常強調五官體驗,有時會摘取葉子讓民眾聞聞或嚐嚐,有人就會批評這是不尊重自然的表現。甚至解說對象中有些則初次接觸,有些則是知識淵博。如果是親子團體,你到底是以大人為主,還是要講給小孩聽?有時正在解說,旁邊的父母就催促孩子趕快記下來,完全失去在自然中玩耍的樂趣。

凡此種種都在當時的解說組中激起不少的討論,剛好村長由台中當兵退伍,帶回來在台中分會寫給學員的《解說員服勤備忘錄》,我們以此為藍本,經過幾次討論後訂定了「解說員備忘錄」,希望提供給解說員一個帶活動的參考原則。

如村長所言「如果抽考目前的荒野解說員們的話,我猜有一大半的人還是沒看過。」,即使這樣,解說活動還是依舊進行的很順利呀!可是當我重新審視,雖然時空遞移,當時的用心仍有很重大的參考性。比如說第九條是徐老師看完我們草擬的條款特別加上去的,那也是我們荒野設立定點的精神之一,因為我們有定點長期觀察,才知道
哪個季節帶民眾到哪個地方去讓自然感動他;比如說第五條第三款提醒大家帶解說活動還有一項重大職責是協會理念與相關資訊之宣傳。第三條更把解說目標清楚的呈現。

所以這份備忘錄仍是值得每個荒野解說員放在心上的,我也才會想到不厭其煩地把這鍋冷飯炒熱分享給大家。

 

賴榮孝---93/2/3